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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一個小小的故事,發生在一對同性朋友間。

 

  因為惰於想暱名,故以阿功、阿壽來敷衍。

 

  阿功和阿壽在大一曾是室友,因為性格孤僻,所以到了大二,仍可看到他們倆形影不離。雖會與其他人往來,但因為有共同的興趣,即使身家背景有所差異,仍不影響他們的交往。

 

  這裡所說的交往,指友情。

 

  阿功因為不善與人溝通,加上家庭因素,他實在不習慣與異性往來。曾有數度,他認定自己就是同性戀,認定歸認定,但卻沒有人佔據過情人的位置。

 

  阿壽就比較不一樣,他雖然也不善交際,但在私底下,也總是喜歡逛逛表特板,上街時也會自動搜索著正妹的方位。

 

  阿功和阿壽,修了同一門外語課,老師不同,教法也不同。

 

  為什麼要提這件瑣碎空乏的事呢?

 

  因為阿壽的老師,派了一個龐大的作業,是要寫那語言的單字一千次。

 

  阿功一直記得這件事,朋友嘛,聊天總會聊到的。

 

  最近期末到了,那一千字卻還沒有寫完,阿功藉著自己也可複習的理由,開始幫阿壽寫著像小學生罰寫的作業。

 

  寫著、寫著,有人就問阿功:你為什麼要幫他寫啊?

 

  因為是朋友啊!

 

這個回答阿功說不出口。潛意識裡,就不認為是這個原因。

 

  於是就說是跟著練習,但明明是記得清清楚楚的東西,就像學英文,也不會在學了半年後,還在罰寫二十六個字母吧?

 

  阿功一個字一個字寫著,抽著空就幫阿壽寫。

 

  有回阿壽說,班上有個常翹課的正妹,老師還笑謔地說:她可以叫男朋友幫她寫。

 

  當時阿壽,心底倒是萌起想當她男友的念頭,哪管得著自己寫不寫得完?

 

  想及此,阿功紅了紅臉,晃晃頭,將活頁紙翻了面,繼續寫將下去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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