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十三日。為了延伸更多的故事,特地去找了狼和羊的習性,發現書說羊咩是山羊,這有點詭異,因為山羊其實沒有像卡滋講得那麼鮮嫩多汁,真正又香又好吃的,應該是綿羊才對,主要是因為毛皮上比較多油脂。


 


不過,山羊是比較適合在陡峭的山行走,而綿羊則比較適合生活在草原,以羊咩曾在爬山時受傷的情況看,應該是綿羊沒錯。但山羊爬山受傷,似乎也沒什麼奇怪的。


 


  至於狼的話,以毛色分就兩種,棕灰和白色。比較哀傷的是,大多的狼都絕種了。發現有的狼是獨來獨往,當然也有像卡滋那樣的,若在獵補食物時會成群結隊。


 


  唔,昨天還看到擬人化版,萌歸萌,但還是比較偏愛禁忌的愛。該說擬人版,若要給殺必死會比較好解決嗎?


 


  之前有人說看了第六集會很鬱悶,因為號稱是結局,我還以為是講到卡滋把羊咩吃了,所以看到最後,還準備等卡滋吞掉的方式。


 


  事實證明:作者很童話,故事打算腐到底,鄙人就是崇拜現實主義。


 


  剛才在笨板看到一篇挺有趣的東西。故事是敘述原波在高中打工時,頗得一個正妹的青睞,常被灌得醉醺醺的。


 


  終於在一次,正妹將原波單獨約出去。對他說自己很欣賞他,接著是……自己的老公也很欣賞他。


 


  一般人會想:是要來三人行吧!


 


  但我卻想:正妹是老鴇吧!


 


  事實是:身為黑道的老公,想要給原波入珠,不不,是入幫啦!


 


  話說,學弟啊,學姊知道你已經用麻糬當很久的暱稱了,也不用在副暱稱寫上『我是麻糬,不要吃我!』要是肖想你很久的學長看到,豈不是就撲上去了嗎?


 


  說說而已,就因為九成九不會被看到,所以在這裡提一下。


 


 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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