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不肖子:瞞著我去組機器人,還燒了整棟房子,作人就是要安身立命,如果你能夠好好待在業務部幾年,磨練過後我也會讓你選擇之後的去處。傷養好後就回去公司上班,不要再想其他事。』


  父親差使他的司機,特地拿一紙短箋給我,寥寥數行字是用電腦打的。從以前就是如此,對我這個不成器的兒子,大概連打通電話都覺得浪費時間。向司機致謝,我趴回床上。


  我還沒向佑霖表白,在他昏睡時,我被轉到單人房。


  背部受傷實在不舒服,除了趴著就只能側躺,睡到一半翻身就痛醒。醫生說佑霖的情況比我還糟,我的體型與他相仿,在我昏過去後他的腳不知被什麼劃傷,又要揹著我走路當然就跌跌撞撞,怪也該怪房子蓋在山坡地,沿途盡是荒涼,他之前又吸入了不少濃煙,完全就憑著意志才走到山腳。


  今天我已能夠下床,扭動筋骨後,我穿著拖鞋就離開病房。


  循著門牌上的名條,我找到他的病房。


  輕叩門,房裡有人應聲。


  推開門,我看到只有佑霖在房裡,他躺在床上看電視,轉頭看我一眼,迅速轉移目光。


  「你還好嗎?」


  他默不作聲。


  「佑霖,我有話想告訴你。」拉張椅子,我坐在他床邊。坐時還得保護背部不要接觸到物體。


  「你不用說了。」佑霖盯著電視上在草原中奔跑的羚羊,淡然道。「那件事我答應你。」


  「答應什麼?」我不記得之前有拜託他什麼事。


  「你喜歡我,希望我也能夠愛你。」


  我愣愣地看著他,他的口氣平靜到彷彿在敘述電視上的情節。讓我急於逃離這個病房的衝動襲上,但我終究是坐在原位。


  「你昏過去後半夢半醒時告訴我那些話,我想過後決定要答應你。」也許他是看我一臉茫然,才加以解釋。


  「為什麼?」也不知哪根神經搭錯線,明明該高興的事,我卻陷入迷惘。就像個瘋狂追星的歌迷,年紀大了也明白自己的戀情不會有結果,卻突然得到偶像的告白。


  佑霖戴上放在床頭櫃的眼鏡,鏡片覆上他的雙眸,執起我的手輕緩地磨蹭他下頷的鬍渣,他用手包覆住我的雙手。


  「兩年過去了,我感到寂寞,也想有人可以陪在身邊。」


  凝視著他的瞳眸,我知道我又身陷其中。


  他沒說他愛我,只是需要有個人陪在他身邊,我不過是湊巧擠入他身邊的空位,才能夠得到回應。


  「你不排斥同性戀?」我問。


  「總比愛上一個機器人來得好吧?」佑霖輕笑。


  果然是躲避問題的回答。我無可奈何,起身抱住他,他乖順地讓我摟著。


  我不怕寂寞,卻不忍他寂寞,若能讓我永遠陪在他身邊,即使只是一個誰都能取代的角色,我也不後悔。


  「爸說,要你再回公司上班。」他的臉埋在我一身輕薄的院服,悶聲道。


  「我會回去。」不由得苦笑。「看來還是要回去跑業務了。」


  「那我也該去找工作了。」


  擁抱彼此,我們沒有讓任何人得知我們的關係。


  一個月後,我們出院。


  佑霖在一家遊戲軟體設計公司找到工作,除了偶爾要到公司與原畫者協調,其他工作時間十分自由,幾乎都是在家裡完成,而與其他工程師的互動也都是透過網路。


  我不習慣指使他人,自願捨棄公司替我升遷的職位,繼續待在最基層,平時就在各大工廠周旋,拿著公司機器的型錄,費盡口水介紹產品內容,試圖拓展業績。


  「五折,這次也沒問題吧?」業務部長拍我肩膀問道。


  「那當然!」


  剛好回公司報備,我拋下一個自以為瀟灑的笑容,騎著黑炫風準備回家。我也不是不喜歡這份工作,只不過它並非我的最愛罷了。


  小時候會想做機器人,一部分是為了滿足天性,另一方面也許是為了佑霖,小孩總是有想當英雄拯救世界、維護地球和平的夢想,為了鞏固夢想,幕後的技術人員是必要的,不過這種後勤工作總是沒什麼人想當。


  每次在玩麵包超人大戰細菌人時,連細菌人這種反派角色都有人要搶著當,卻沒人想當果醬爺爺。我揉捏出麵團,在經過充分發酵的麵團填入燉煮香甜的紅豆餡,抹上些許蛋黃汁液,放入調節好溫度的烤箱,完成一個外酥內軟的紅豆麵包。


  這樣像辦家家酒的事,似乎就或多或少暗藏我對佑霖的情愫,但小孩子又怎會想那麼深遠?


  騎經過一家知名的麵包店,我熄火停妥車,揀選了幾個紅豆麵包,算是當作對童時的回憶。


  重新騎車上路,我想像佑霖看到這些麵包開心的模樣,嘴角忍不住上揚。


  「吳世哲!」


  當我停在機車待轉區傻笑,身邊的轎車按下車窗,後座一個人探頭出來叫我。


  我戴著半罩式安全帽,幸虧還有口罩遮掩,不然這蠢樣子被認識的人看見,大概要佯裝不認識速速離去。


  我看他指使司機停到路邊,莫可奈何,我也只好像違規被警察攔下,綠燈一亮就往路邊靠。


  「世哲,好久不見。」


  「嗯,好久不見。」


  我看了老半天,還是想不出個所以然,我可以確定他不是大學同學,而憑我這一年當業務員,也被逼迫要記熟千百張臉孔,甚至還要考名字與照片的配對,這張臉也不是客戶的臉,如此推算應是高中之前認識的人。


  但人性就是這樣,即使在路上被人叫住,就算自己完全記不得對方,跟對方噓寒問暖一番後,直到對方離去,還是想不起自己究竟是在哪見過這號人物。


  我們走到人行道上,他西裝筆挺,看那材質就知道是量身訂做,這對經濟來源只有一份薪水的我來說,兩人站在一起著實像個老闆面見菜鳥。


  「你記得我是誰嗎?」


  我摘下安全帽,這時候就只能用微笑這種世界語言。


  他也衝著我笑,不刻意戳破我,從上衣內層暗袋掏出一張名片給我。


  伍武璋?


  我壓低聲音默念。


  五五分贓?


  莫怪我胡思亂想,在經過背姓名的魔鬼訓練營後,已經訓練成不論看到什麼名字,都能夠反射得出諧音聯想。


  瞧他看似很精明幹練的臉,我按捺住玩笑的衝動,同樣掏出自己的名片以作交流。


  他動作優雅地接過名片,卻沒看一眼就收入皮夾。


  「你看到我的名字,還認不出我嗎?」


  「抱歉,我真的不記得之前在哪見過你。」


  業務員天性作祟,我深深鞠了個躬。


  「沒關係,不用那麼介意,以前在學校時我真的很不起眼。」


  他的手搭在我肩上,看來他是我以前的同學。


  「我想問你,有沒有興趣到我公司工作?」


  啪咑一聲,我的安全帽滑落,直接撞地。


 


 



 
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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